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公告,将于2007年8月31日就《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(修改稿)中的几个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,全文如下:
为了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,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,市人大法制委员会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2007年8月31日就《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(修改稿)中的几个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内容
(一)修订草案修改稿关于用户服务与安全的规定是否可行(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三条)。
(二)燃气器具销售、管理如何规定为好(第三十五条、第三十六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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